懷仁市公安局關于親和鄉南小寨村周邊30公里區域內無人機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禁飛的通告
為切實維護我市軍事管理區域內的低空安全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》《通用航空器飛行管制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,決定在我市親和鄉南小寨村周邊30公里區域內禁止無人機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飛行,F通告如下:
一、本通告所稱“低慢小”航空器,是指飛行高度低、飛行速度慢、雷達反射面積小的航空器具。主要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、輕型直升機、滑翔機、滑翔傘、動力傘、三角翼、動力三角翼、熱氣球、空飄氣球、系留氣球、飛艇、航空航天模型、無人機等。
二、禁飛時間:2022年3月29日起。
三、禁飛范圍:我市親和鄉南小寨村周邊30公里區域內。對于其他性質的飛行活動,需經軍隊、公安、民航空中管制等部門批準后,方可實施。
四、禁飛區域內,對未經批準私自飛行無人機等“低慢小”航空器,由公安機關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相關規定予以處罰并收繳飛行器;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刑事責任。
特此通告
懷仁市公安局
2022年3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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